臺大醫院婦產部2狼醫懲戒確定 黃信穎執照廢止、陳思原停業3個月
臺大醫院婦產部前主任陳思原、前住院醫師黃信穎的懲戒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大醫院婦產部前主任陳思原涉嫌性騷多名女同事,前住院醫師黃信穎因性侵女病患已於5月被法院判刑3年。北市衛生局9月1日發文公告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結果,廢止黃信穎執業執照、處陳思原停業3個月,兩人未聲請覆審,懲戒確定。
衛生局7月24日醫師懲戒決議書指出,陳思原1988年至2024年執業登記在臺大醫院期間,對多名女性同事摸手、摟抱等性騷擾行爲,經臺大醫院調查結果爲「性騷擾事件成立」,經審查陳所爲符合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依醫師法移付懲戒。
陳思原3月陳述意見書稱,「臺大醫院調查成立之性騷擾事件,並未提及陳述意見人有任何醫療行爲」、「本件無任何移付醫師懲戒之事由」、「臺大醫院調查事件成立,但並未有任何人對陳述意見人提出性騷擾事件或刑事告訴」等語。陳7月10日未親自到會陳述意見,而是委託律師。
決議書說,陳思原的行爲違反醫師法,經衛生局移付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停業3個月,命於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學分,包含10學分性平及10學分醫學倫理。
黃信穎部分,7月24日醫師懲戒決議書指他2021年6月爲臺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是執行醫療業務的人。A女6月26日至急診室就診後,經診斷而留院觀察,黃27日爲急診值班醫師,明知A女爲因醫療關係而受自己照護之人,當日以需對她身體檢查爲由,在無任何護理師在診間陪同下,對該女性交行爲得逞。
該案同樣經臺大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評議決定「性騷擾成立」,有醫師法第25條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情形,依法移付懲戒。另,臺北地院5月5日刑事判決,黃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
黃信穎5月26日行政陳述意見書稱,「一審法院判決完全未採納陳述人所答辯『並無侵犯』之主觀犯意,以及陳述人所還原當時醫病『情境全貌』,而全然依對造片面之詞,逕予重判,導致媒體網路全面對陳述人人格抹殺,現需靠精神藥物治療,甚爲冤屈」等語,他也於7月10日到會陳述意見。
決議書指出,黃信穎確有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經北院刑事判決確定,黃不服一審判決, 向高院提出上訴,該案刑事部分尚未定讞。經審議黃所爲違反醫師法,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廢止執業執照,命於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學分30學分,包含10學分性平、20學分醫學倫理。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吳岱穎今表示,被懲戒醫師如對決議不服,得於決議書送達翌日起20日內請求覆審,陳思原、黃信穎分別於7月28日及30日收到,期限內均未聲請覆審,懲戒即確定。
吳岱穎說,衛生局9月5日在官網「醫懲性平專區」公告懲戒結果,陳思原9月5日起停業3個月。黃信穎被廢止執照1年,因未被廢止醫師證書,1年後仍可憑醫師證書重新申請執照登記,無須再考照;若有醫療院所要聘用黃信穎或他要復業,可依任職地點向當地衛生局申請執照登記,前提是他得先完成性平跟醫學倫理的繼續教育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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