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幣IRS集中結算 來了

期交所。期交所/提供

新臺幣利率交換(IRS)集中結算新制7月上路,市場準備就緒。據金管會今年3月公告,金融機構間新承作的新臺幣IRS,須依期貨交易法第3條第2項但書規定,提交至期交所辦理集中結算,適用對象爲經金管會覈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金融機構。

期交所指出,爲了配合政策落實,早已啓動各項準備作業,積極輔導各金融機構,在主管機關指導以及業者全力支持之下,所有近年承作新臺幣IRS的機構,均已順利申請成爲期交所店頭結算會員或客戶,取得參與集中結算資格,並且完成提交準備,以確保制度順利實施。

此次納入應集中結算範圍的契約,是新臺幣計價的固定對浮動利率交換交易契約,契約期間最短三個月、最長可達15年,今年7月1日以後新承作的契約,須於成交次一營業日下午5時前完成提交。既有交易並不溯及既往,但期交所接受回溯提交。

截至今年5月底,新臺幣IRS自願提交集中結算量累計已達2.95兆元,較2022年底成長逾115倍,反映整體市場對集中結算制度的高度支持與實質參與。

期交所表示,考量市場參與者包含衆多外資銀行在臺分行,期交所自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業務開辦以來,即積極與各國監理機關溝通,先後取得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日本金融廳(JFSA)、以及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主要監理機關的結算機構認可或豁免,確保外資機構得依當地規範參與我國集中結算。

目前,所有參與新臺幣IRS交易的外資金融機構,均已能透過其在臺分行參與集中結算,涵蓋率達100%。

期交所指出,應集中結算制度象徵我國金融制度重大進展,不僅提升市場透明度,也增強外資對本地市場穩健性的信心。

在主管機關指導下,期交所積極推動制度與輔導業者,共同打造更安全、現代化且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