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市拍板振興金 至少3000元

嘉義縣太保市民代表會12日審議振興金提案,代表林淑勉指公所財政賸餘還有3.9億元,財源充足,應該苦民所苦,提議每人發5000元。(呂妍庭攝)

嘉義縣太保市考量丹娜絲颱風、0728豪雨重創民衆生活,規畫發放設籍市民每人3000元「災後振興金」,12日太保市民代表會審議提案,多位代表認爲應提高到5000元,立場各異的兩派代表一度激烈攻防,最後11位代表一致通過振興金提案,但對發放額度,所、會看法有別,市長鄭淑分迴應,會在11月普發3000元給市民,加碼2000元部分,只要財源許可就會發。

太保公所規畫發放災後振興金每人3000元,中低收入戶多發「弱勢關懷金」1000元,昨代表會開會,挺公所派與反公所派代表各自表述,反公所派認爲「要發就發到夠」,應直接發5000元,挺公所派擔心會排擠既有社會福利,或有其他災害發生,支持先發3000元,真有必要,年底再另外提案、編列經費追加振興金額度。

代表林淑勉說,公所財政賸餘3.9億元,財源充足,應苦民所苦,每人發5000元。代表許秀燕指代表會的誠意就是5000元,應一次發到夠,副主席官汝濃認爲錢要花在刀口上,很多人屋頂破了,公所應儘量幫忙。

代表蔡聰敏表示,當天審的是3000元振興金提案,救災第一,不要節外生枝,日後公所財政許可,可考慮再加發。代表周玉岸說,公所已編3000元,代表會同意就能馬上發,讓市民先應急。代表吳宏哲說,發5000元、1萬元都支持,但災後修復工程就要8000多萬元,不應一次就把錢發光。

經過一陣攻防後,最終通過振興金提案,不過,林淑勉解讀全體代表表決同意發放金額是5000元,請公所依法研議辦理,公所卻說,昨通過提案是普發3000元,代表會加碼部分,將視財政狀況做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