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 太保災後振興金 最快11月發放

嘉義縣太保市在0728豪雨期間多處淹水,嘉義縣長翁章樑(左)曾與太保市長鄭淑分(中)實地勘災,2日公所更宣佈要加發3000元振興金。(太保市公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太保市在丹娜絲颱風、0728豪雨中成重災區,經統計,光是各里設施損害修復所需經費就要8452萬餘元,加上百工百業都受到影響,太保市公所以不舉債爲前提,規畫發放市民「災後振興金」每人3000元,中低收入戶再加碼「弱勢關懷金」1000元,減輕災民損失,1億2400萬元計劃提案已送太保市代表會,如代表會審議通過,11月就能發放。

太保市長鄭淑分2日在模範父親表揚活動上對外宣佈,公所除全力配合中央與嘉義縣政府各項災害救助作業外,也主動提出「災後振興金」與「弱勢關懷金」計劃,規畫「災後振興金」每人3000元,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市民再加發「弱勢關懷金」1000元,要以實際行動減輕市民災後的生活負擔。

鄭淑分說,雖然中央定調救助作業「流程從簡、認定從寬、效率從速」,但能納入補助的項目有限,無法全面涵蓋風災各類損失,公所站在基層前線,深知有許多市民與中小型產業,未必能取得補助,卻要承擔龐大修繕與生計壓力。

鄭淑分表示,審酌公所公庫存款3億1200萬元,餘額充足情況下,「顧建設也要顧市民」,特別提出發放振興金與弱勢關懷金的計劃,預計發放金額爲1億2400萬元,盼代表會支持。

另外,各里因風災、豪雨,有多處反光鏡、路燈、廣播系統與監視器受損、被破壞,公所1日先邀集全體市民代表及里長開會,討論各里設施設備復原所需金額,統計需8452萬6000元,同樣向代表會提出追加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