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振興金依什麼科目發放?太保市所、會又不同調
9日挺公所派5位代表與數十位民衆到太保市代表會表達訴求、遞交陳情書,希望代表會儘速開會審議追加預算案。(呂妍庭攝)
挺公所派5位代表與數十位民衆到代表會表達訴求,舉牌向代表會陳情。(呂妍庭攝)
挺公所派5位代表向前來聲援民衆鞠躬,表達感謝。(呂妍庭攝)
聽聞有民衆要向太保市代表會抗議,警方出動大批人力到場維安。(呂妍庭攝)
太保市公所鄭淑分反駁,公所提案白紙黑字,要列入追加預算案辦理,指代表會「計劃通過,錢沒通過」。(呂妍庭攝)
嘉義縣太保市公所提案發放「3000元災後振興金」,提案雖獲代表會通過,但追加預算案二讀被否決,公所提覆議案未獲代表會迴應,9日挺公所派5位代表與數十位民衆到代表會表達訴求、遞交陳情書,希望代表會儘速開會審議,代表會迴應早同意墊付振興金3000元,公所可依計劃執行墊付案,太保市公所鄭淑分反駁,公所提案白紙黑字,要列入追加預算案辦理,反指代表會雖同意發3000元,卻不讓追加預算案通過,作法前後矛盾,強調現在只差開會,不解代表會爲何不做。
太保市是全嘉義縣最早喊出要發災後振興金的鄉鎮,但所會關係緊張,加上對提案條文科目解讀不同,原訂11月發放每人3000元「災後振興金」及「弱勢關懷金」每人1000元計劃恐生變,擔心領不到振興金,加上公所災後復原經費被大幅刪減,今挺公所派代表蔡聰敏、吳宏哲、葉千田、朱聰麟、周玉岸與數十位民衆到代表會前舉牌陳情。
蔡聰敏、吳宏哲等人都要求太保市民代表會儘速依法召開臨時會,透露近來不斷有民衆反映,「爲何提案已通過,但什麼公所不發錢?」,還原代表會有通過振興金提案,但公所9月9日提出追加預算案未完成三讀,且公所提的災後振興金是「預算案」,不是「墊付案」,預算案一定要三讀通過,身爲民意代表,不能「烏龍踅桌」、誤導市民,且明明公所有提出覆議,代表會卻遲不開會、擱置提案,影響市民權益。
代表會秘書陳如薇說,當時公所送的實施計劃內草案有提到「由社會課提請代表會同意墊付後支應」,意謂代表會已同意墊付振興金3000元,且週一已發文給公所,公所可依實施計劃去執行墊付案,既然已覈定,希望公所趕緊籌備發放。
至於公所兩度向代表會提出振興金追加預未完成三讀的覆議案,陳如薇說,追加預算案同意人數未過半,依議事規則否決,公所向代表會提覆議,但未過三讀案可否覆議?已函請縣府解釋,而縣府回函表示,會轉呈內政部函釋,待內政部解釋再辦理。
鄭淑分秀出當時的提案書,指議決單上述明爲審議實施計劃通過後,列入追加預算辦理,但代表會未三讀通過追加預算案,「計劃通過,錢沒通過」,公所無法執行普發現金作業,強調公務人員要的是程序完備、依法行政、合法發放,包括主計都要求程序完備,基於保障公務人員立場,公所盼代表會能三讀通過,讓振興金順利發放,也希望儘速覈定災後重建工程經費。
鄭淑分說,如照期程,作業期只要2個月,11月就能發放,現在預算卡關後,所有行政作業都卡關,如代表會再不開會,11月錢發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