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熔爐...臺東社福輔導員性侵少年多年 法院判8年刑期
臺東縣1名社福機構沈姓生活輔導員長期利用職務之便,對安置機構內多名少年伸出狼爪。臺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結,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各判處3個月到4年不等,總計44年5個月,應並執行有期徒刑8年,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沈男自民國2015年至2023年間,在某私立少年安置機構擔任生活輔導員期間,多次對受照顧少年猥褻、偷拍,甚至拍攝性影像。警方獲報後前往搜索,在他家中查獲手機、筆電及桌電等設備,內含大量不當影像,內容涉及多名被害少年,證據明確。
法院認爲,沈男與少年之間屬明顯權勢不對等關係,卻多次利用輔導、陪伴之名侵害受害者,嚴重破壞受照顧少年身心發展,也重創社會對安置體系的信任。雖被告在審理過程中坦承部分犯行,但行爲持續多年、影響重大,難以輕縱。
法官審酌其犯後態度、被害人受創情形及社會影響,最終裁定應執行8年徒刑。法院並指出,這起案件凸顯安置機構在監督與人員篩選上的漏洞,呼籲主管機關應加強管理與教育訓練,防止再有兒少受害。
臺東縣1名社福機構沈姓生活輔導員,長期利用職務之便,對安置機構內多名少年伸出狼爪,法院判應並執行有期徒刑8年,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