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肥咖申報範圍擬擴大 預計年底前推進法制作業
臺版肥咖條款「共同申報準則(CRS)」擬擴大申報範圍。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版肥咖條款「共同申報準則(CRS)」擬擴大申報範圍。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相關作業辦法,首度納入電子金錢商品、電子支付機構等,以符合國際作法,財政部表示,會在年底前完成利害關係人溝通,希望取得共識並推進相關法規。
CRS被稱爲臺版肥咖條款,財政部每年報稅季期間,要求金融機構必須申報金融帳戶,並於每年9月與交換國交換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臺灣目前與日本、英國、澳洲交換,透過跨國交換資訊,可交叉比對異常狀況,揪出跨國避稅。
財政部2017年訂定CRS作業辦法,並自2020年9月起陸續與日本、澳洲及英國等三國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不過審計部近期出具報告指出,OECD近年已修正申報準則,新增納入央行數位貨幣、特定電子金錢商品等,臺灣尚未完成修正,籲財部跟上國際腳步。
財政部表示,CRS將參考OECD架構,納入電子支付工具等,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規劃今年底前獲共識後,辦理相關法制作業。
勤業衆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李嘉雯提醒,電子支付業者應先評估自家商品是否符合「特定電子金錢商品」定義,例如是否具備可儲值、可提領現金與支付功能等,若符合條件,將須依規進行盡職審查與申報。李嘉雯強調,此次修法顯示CRS擴大適用與強化申報趨勢,業者應主動調整資訊蒐集與管理流程。
審計部指出,臺灣自訂定CRS作業辦法以來,除簽署租稅協定夥伴國有限外,也僅與日、英、澳三國建立金融帳戶資訊定期交換機制,與國際間參與CRS的租稅管轄區相較尚有落差。
財政部表示,在租稅協定洽籤部分,將持續與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共同透過各式國際會議場域,向他國表達執行自動交換的意願。
OECD因應虛擬資產交易型態迅速演變,2023年也建立虛擬資產版的肥咖條款(CARF),審計部關注臺灣是否跟進,對此財政部迴應,將依監理制度推動期程,滾動檢視啓動建置臺灣CARF制度及法規修正的適當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