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擴大公安申報範圍 違者開罰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近期發生數起住宅火警之意外事故,導致民衆傷亡、建築物毀損及財產損失,擴大安全檢查申報範圍,也是爲了維護民衆居住及建物安全管理。民衆在重視公安檢查申報之際,同時鼓勵居家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當火災發生初期,此裝置即可偵測濃煙或高溫,併發出高分貝聲響進行警示,能爲住戶爭取更多滅火或避難時間。
內政部說明,住宅類公安檢查共有6個項目,由專業人員依據原來建管單位覈准的竣工圖說進行逐層檢查,確認各項設施設備正常運作無阻塞破壞情形,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每項都是意外發生時,民衆能否順利逃生保命的關鍵,也與住家安全息息相關,缺一不可。
此外,爲確保住宅樓梯間逃生動線,內政部在民國71年7月15日建築技術規則修頒時,針對避難用樓梯的設計,增加開向樓梯平臺的門扇開啓半徑不可以與樓梯寬度的回轉半徑相交之規定,以確保住戶進到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可以順暢無阻。基於法不溯既往的原則,只有修法後申請興建或變更用途的建築物會受到這條法規的限制。因此,每年公安檢查時,各專業人員在進行個案檢查時,以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在執行個案抽複查時,皆應依據此標準來做個案認定。
董建宏同時呼籲地方政府應加強宣導及督導,讓民衆充分了解公共安全申報的必要性及落實相關規定,重視建築物公安消防、防救災避難、用電設備維護、配線增設及管道間等管理事項,以確保住宅空間合法使用及預防災害發生,守護居住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