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辣椒粉食安案 津棧負責人李彥廷一審判刑4年
法院認爲,李彥廷身爲國內主要辣椒粉供應商,以家族掛名公司層層掩護違法進口,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量處4年徒刑併科公司罰金。(資料照片)
臺灣去年爆發含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風暴,波及全臺食品業與餐飲業。高雄地院今(6)日一審宣判,主嫌、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其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月、品管謝冠玉與海順廠長許駿霆各判2年、品牌主管李盛光1年4月。法院併科津棧公司罰金600萬元、佳廣公司30萬元、廣元公司120萬元。
判決指出,李彥廷爲海順、佳廣等公司負責人,吳正言爲其前妻之胞姊、謝冠玉爲佳廣職員,3人均明知蘇丹紅爲工業用染劑,卻仍將驗出蘇丹紅的綠辣椒粉轉售統隆企業,非法獲利11萬6000元。李並指示吳正言操作貨櫃退運及改報流程,將遭邊境退運的蘇丹紅辣椒粉改以「廣元」「津棧」公司名義重新從香港輸臺,持續販售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
檢方追查發現,李彥廷透過妻吳克明與吳正言設立多家公司,層層掩飾資金與貨物流向,掌控進口與銷售全鏈。自民國110年起至113年間,多批辣椒粉經海關抽檢驗出蘇丹紅仍遭重新報關輸入,顯示其明知違法仍反覆犯行,獲利數千萬元。搜索時,檢調更在吳克明住家天花板查獲2000多萬元現金,查扣財產合計逾1億3400萬元。
此外,李彥廷、吳正言、許駿霆、李盛光4人明知冬菜原產自大陸,仍以「初衣食伍」「牛王」等品牌僞標爲臺灣產地,由李盛光在網路行銷、許駿霆出貨至通路販售,自2021年至2024年間銷售金額達710萬餘元。另李彥廷、謝冠玉及許駿霆將中國進口「香麻辣粉」換貼爲「臺灣制詹粉」,誤導詹醬公司下單委制,詐得1383萬餘元。
法院認爲,李彥廷身爲國內主要辣椒粉供應商,長期以家族掛名公司層層掩護違法進口,行爲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量處4年徒刑併科公司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