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紅辣椒粉毒害民眾 主謀大盤供應商李彥廷只判刑4年
臺灣去年發生含有毒致癌物「蘇丹紅」的辣椒粉食安風暴,一度造成餐飲業紛紛下架相關辣椒食品、民衆食安恐慌,主謀李彥廷今天下午遭高雄地院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其餘共犯則分別判刑1年4個月至2年4個月。
判決指出,李彥廷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個月、佳廣國際貿易課長謝冠玉判刑2年、海順公司廠長許駿霆判刑2年、品牌主管李盛光判刑1年4個月。
蘇丹紅事件是在去年3月1日,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有高雄零食廠商生產的零食被驗出「蘇丹紅」才曝光。李彥廷以親友名義成立多家公司,從中國農村收購辣椒粉混料加工後進口臺灣,其中驗出的「蘇丹紅色素3號」爲有毒致癌物。
2021年從中國進口辣椒粉時就曾在海關遭食藥署邊境抽驗檢出蘇丹紅而遭退運,沒想到他又分裝不同貨櫃重新報關,順利闖關輸入臺灣,並將含有蘇丹紅的辣椒粉銷售給下游廠商。
他又從2023年2月起,陸續以旗下不同公司輸入來自中國龍海公司生產的蘇丹紅辣椒粉,經香港轉運臺灣,再挑選未摻有蘇丹紅的辣椒粉送驗,以取得合格檢驗報告取信下游廠商,總計到去年2月底,李彥廷等人便以此手法共銷售9萬9558公斤相關商品,賺進上千萬元。
檢方曾在起訴書中指出,李彥廷作爲國內辣椒粉、冬菜等食品的大宗上游供應商,竟罔顧社會責任及消費大衆的身體健康,除造成下游廠商損失,更導致一般消費大衆誤食摻有蘇丹紅的辣椒粉或食品,影響國內食品安全甚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開罰李彥廷旗下的公司各2億元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