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鐵未合規披露,日海智能隱匿40起訴訟*ST華鐵未合規披露,日海智能隱匿40起訴訟

經投資快報記者梳理,最近有*ST華鐵(000976)、日海智能(002313)、*ST美訊(600898)、交大昂立(600530)等股票可索賠,線索徵集正在進行當中,受損投資者可予以關注。

多份定期報告虛假記載,*ST華鐵遭行政處罰

2024年2月8日,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華鐵,證券代碼000976)公告稱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公司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存在兩項重大違規行爲。

子公司青島亞通達鐵路設備製造有限公司於2020年、2021年,分別與伊犁遠音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中科恆通(寧夏)新能源儲能有限公司簽訂太陽能電池組件採購及銷售合同,以虛假貿易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相關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2021年,*ST華鐵在對相關資產組實施商譽減值測試時,未結合香港通達資產組實際業務情況作出合理經營預測,也未充分考慮山東嘉泰相關業務執行中的不確定性,對項目落地的業務規模預測過於樂觀。上述行爲導致公司2020年少計資產減值損失30,649,440.08元,2021年少計109,938,468.61元,進一步造成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此次違規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已就其信披違規行爲啓動行政處罰程序。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的吳律師表示,初步判斷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3年4月2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加入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日海智能涉嫌信披違規,隱匿40起訴訟遭二次處罰

2024年12月1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日海智能,證券代碼002313)公告稱,於12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4]27號),因重大訴訟信息隱匿不報被再次追責。

經查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間,日海智能及其子公司新增40件訴訟、仲裁案件,涉案金額合計2.6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案件數量增至79件,涉案金額飆升至5.56億元,佔比達21%。公司直至2023年8月31日才補充披露上述事項,違反證券法第八十八條關於重大事項及時披露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日海智能繼此前信披違規後再次因同類問題觸礁。監管部門指出,該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後續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此次事件爲上市公司敲響警鐘:重大訴訟等關鍵信息隱匿不報,終將難逃監管追責。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張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3年3月2日-2023年8月30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3年8月31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ST美訊欺詐發行遭行政處罰

2024年10月14日,國美通訊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美訊,代碼600898)公告稱,於10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08號),其信披違規及欺詐發行行爲被正式定性。

經查,2020年*ST美訊參與同一實控人關聯方主導的蘋果手機、康佳彩電、華爲手機貿易業務,該業務呈現合同閉環、資金閉環特徵,實質爲虛假購銷。公司通過虛假貿易虛增2020年營業收入57,823.56萬元、營業成本57,459.25萬元,分別佔當年營收、成本的61.53%、62.18%,導致2020年年報存在嚴重虛假記載。

*ST美訊在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文件中,直接採用上述虛假貿易收入數據。其中,2020年1-9月確認的虛假貿易收入達57,823.56萬元,佔當期營收的86.21%。2021年3月,證監會批准其向控股股東山東龍脊島定向發行股票的申請,募集資金16,560.01萬元用於京美電子智能終端生產線改造項目。因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已構成欺詐發行。

2021年,*ST美訊在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等會計處理中存在違規操作。2023年4月29日,公司公告對2021年財報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當年淨利潤錯報金額1,962.98萬元,佔報告淨利潤的38.35%,表明2021年年報亦存在虛假記載。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鄭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前買入,並在2023年4月2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交大昂立報告披露逾期遭罰,違規代價見證信披底線

2023年4月29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交大昂立,代碼600530)發佈《關於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稱無法於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經審計的2022年年報與2023年一季報。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直至2023年8月31日,交大昂立才完成2022年年報披露。可見,截至2023年4月30日法定披露截止日,交大昂立存在年報披露逾期的違規行爲。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龐律師(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3年4月26日(含當日)期間買入股票,並於2023年4月27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加入索賠(最終以法院判決爲準)。

具體索賠流程:

1、聯繫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記錄是否符合條件;

2、若符合條件,到證券營業部打印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對賬單及導出對賬單excel電子表格,對賬期間請選擇:含此兩個時間段單個股票或多隻股票均可,具體視證券公司系統而定;如果無法顯示對賬期間,請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手寫並在手寫處蓋章;如有多個賬戶且有交易記錄的,請按照以上時間分別打印各賬戶的對賬單;

3、聯繫維權微信(微信號:tz315-wh),將賬戶查詢確認單、對賬單及導出對賬單excel電子表格、姓名及聯繫方式發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維權平臺聯繫方式:

維權熱線:020-81657697(工作時間: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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