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兼職鐘點費不得低於公校標準 教育部:擬8月上路

教育部於本月19日公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草案》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自訂之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標準,預計於8月1日上路。圖/本報系資料照

由於我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已多年未修訂,恐導致私校兼職教師11年未加薪,昨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發稿指出,教育部將修訂聘任辦法,要求私校所支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標準。對此,教育部也回覆,修訂辦法預計於8月1日上路。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昨指出,《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原於民國103年訂定發佈,其中第16條規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可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其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本辦法103年8月1日施行時之數額。」也就是說,過去這11年來,私立大專校院若沒有經費,「就可以」一直不調整,即使公立大學已調高,私校可以依據上開條文繼續犧牲私校兼任教師的權益。

爲此,教育部於本月19日公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草案》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自訂之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教育部表示,相關規畫正依法制程序辦理修正中,並規畫自今年8月1日施行。

事實上,去年11月立法院「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中,全教產就指出,在112學年度,計105所私立大專校院中有104所未達教育部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也就是說99%私立大專校院教師之日間授課鐘點費完全低於國立學校基準,且夜間授課部分,103所私立大專校院之夜間授課鐘點費也有102所未達教育部基準,只有臺北醫學大學夜間鐘點費合於基準。教育部此次修正聘任辦法將有望終結私立大專校院兼職教師11年無加薪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