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恐停!基市府公告協和電廠全廠45公頃為土汙場址 改善前不得開發
市府今天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協和發電廠全廠作業區面積45公頃爲土壤污染管控制場址。本報資料照片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今到基隆新政府舉牌,要求市府完整公告協和電廠土污場址、「禁止土地利用行爲」,暫停止四接開發案。市府迴應,今天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協和發電廠全廠作業區面積45公頃爲土壤污染管控制場址,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改善計劃,「改善完成前不能進行其他開發計劃」。
市府環保局長馬仲豪表示,針對協和發電廠土壤污染,市府已依法公告爲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今天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公告協和發電廠區的廢水處理廠區、油槽區、發電機組區、開關廠區、灰倉區及鄰近用地與大門區等,合計面積45萬8670.09平方公尺,爲土壤污染管控制場址。
市府說,相關資訊後續將會公佈於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網。
馬仲豪補充,市府後續將依法命協和發電廠提污污染改善計劃,並提送到基隆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的專家、學者進行審查與把關,市府也會依土污法相關規定召開相關會議,持續督導改善作業,守護市民健康與環境品質。
市府環保局水質及土壤防治科長許何誠表示,45公頃土壤污染管控制場址,幾乎已是全廠圍牆內的作業區範圍,會要求臺電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改善計劃,「改善完成前不能進行其他開發計劃」,但拆除設施、設備等用來改善土壤則不在此限。
環團先前揭露基隆市府、臺電自主調查報告都有土壤污染超標情形,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今到基隆新政府前拉布條,要求市府完整公告土污場址、設置協和土壤污染資訊平臺與專家委員會,應「禁止土地利用行爲」,整治好污染再談開發。市府派員接下陳情書,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先前曾表示,土污整治與環評是平行審查,環評並未規定場址有土污就不能審查,土污法是規定在實質利用土地時,公告爲整治場址的土污必須整治完成,待地方政府解列後才能實質應用;基隆市政府若公告廠區整治場址,就得依照相關法規管理,但環評結論並不會因爲上述原因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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