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糾治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亂象 整治問題涉案金額已達3.35億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王俊 北京報道
亂收費、亂罰款、趨利性執法、徇私枉法......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把執法檢查異化爲謀取“部門收益”的手段,“收割”企業。
對此,今年3月以來,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
司法部作爲國務院行政執法監督機構,統籌組織政府系統的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這次專項行動目標明確,就是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精準監督,動真碰硬,加大糾治力度。”司法部副部長鬍衛列在今天(5月22日)國新辦發佈會上指出。
他透露,專項行動重點糾治是亂收費、亂罰款、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爲等四類突出問題,重點領域爲食品藥品、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領域。
會上還提到,將嚴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轉嫁審批成本等違規行爲;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影響力強制收費問題;強化陸路、海運口岸等交通物流領域收費監管;對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問題開展“回頭看”。
行政罰款數額總體呈下降趨勢,亂檢查得到有效遏制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糾治四類突出問題:一是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二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爲;三是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爲;四是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範要求的行爲。
“這些問題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企業反映最爲強烈和集中。此次專項行動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就在於這些問題能否得到真正地糾治。”胡衛列表示。
據瞭解,目前,各地區、各部門正梳理形成問題清單,進行自查自糾。截至5月21日,工作平臺共彙集各地區各部門問題線索6232條,督促辦理5246條。整治的問題涉案金額3.35億元,爲企業挽回損失9881.35萬元。各領域的查糾積極推進,行政罰款數額總體呈下降趨勢,亂檢查得到有效遏制。
不過,胡衛列也指出,整治的效果還是初步的,與企業和羣衆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對問題查糾整改的監督力度,對執法的突出問題、典型案件,要視情況進行重點督辦或者提級辦理;對糾治不力的地方,將通過約談、通報、曝光等方式推動專項行動走深走實。將會同有關單位組成調研組,分期分批赴各地加強調研指導,適時對整治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研究完善常態化的監督機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嚴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整治行業協會商強制收費問題
涉企亂收費問題在政府工作報告連續多次被提到。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稽查專員嵇小靈坦陳,當前部分領域的亂收費問題仍然存在,一些單位憑藉優勢地位違規收費屢禁不止,部分電子政務平臺隱性收費問題也是比較突出,企業對此反映比較強烈。這些問題亟需綜合施策、重拳整治,切實爲企業減負,助力其輕裝上陣。
爲此,市場監管總局也在採取行動。
嵇小靈介紹,將嚴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轉嫁審批成本等違規行爲;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影響力強制收費問題;強化陸路、海運口岸等交通物流領域收費監管;對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問題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徹底。
同時,強化源頭治理,嚴把政策合規審查關。全面清理存量涉企收費政策,對不合規收費項目,應廢盡廢、應調盡調,並及時更新收費目錄清單。嚴格開展新政策的合規審查,杜絕違規收費政策“帶病”出臺,從制度層面築牢風險防線,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此外,他還透露,要強化法治保障。積極推動《價格法》的修訂,加快出臺《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爲處理辦法》,明確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以制度剛性震懾違規收費行爲,構建常態化的監管法規體系。
粗暴執法這些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執法資格
實踐中,一些執法人員粗暴執法、任性執法、機械執法等問題是槽點之一。
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劉波表示,這些問題都是由人的原因導致的,必須強化對執法人員的管理、培訓和監督。
此次專項行動,一是把住入口關。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健全執法人員准入和退出機制,堅決杜絕不具備資格的人去執法。
二是要把住能力關。要確保執法人員具備與所履行的職責相適應的能力和素質。“現在我們注重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的常態化培訓機制,特別是強調要強化場景式培訓,確保執法人員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執法技能。通過培訓,解決執法人員能力不足、在執法過程中照搬法條和機械執法等問題。”她指出。
三是要把住素質關。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執法行爲規範》,釐清行政執法人員權力邊界和行爲邊界,明確行政執法人員禁止性行爲和紀律要求,有效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執法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和粗暴執法等問題。
四是要把住責任關。在這次專項行動當中,各個地區和部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違法或不當實施執法活動的執法人員,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特別是對一些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粗暴執法這些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執法資格,該處分的處分,該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的,及時進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