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涉用AI虛構參考文獻 南華大學:重寫論文、強化學倫教育
南華大學經查該生違反相關規定,處以不及格,宣導師生審慎使用生成式AI,加強學術倫理教育。圖爲南華大學校園內圖書館「無盡藏」一景。記者李宗祐/攝影
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葉高華檢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瞭解論文引用狀況,意外發現有2所大學的學生論文引用他的文獻,「但我都沒寫過」,他寫信給南部的兩所大學校長,其中一所是南華大學。南華大學表示,經查確實違反相關規定,對該生處以不及格,宣導師生審慎使用生成式AI,強化學術倫理教育。
葉高華在臉書發文表示,「果不其然,『我不是作者』馬上就有續集。今天我又在南○大學○○○○與○○學系的一篇碩士論文中發現自己沒寫過的論文:〈文化表徵與教育實踐:原住民族課程如何避免文化浪漫化〉。順便看看其他參考文獻,果然也是虛構的,像是黃應貴寫了音樂文化的書、黃樹民研究語言復振、張素玢研究布農族......。我就說,用AI生成文獻怎麼可能只是個案。」
南華大學表示,6月19日接獲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葉高華教授透過校長信箱檢舉本校公共政策研究碩士班林姓學生碩士學位論文涉嫌違反學術倫理一案,經6月20日召開系務會議並與相關口試委員充分討論後,確認該生論文所列參考文獻多數爲生成式人工智慧虛構內容,已明顯違反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所定「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之規定,也違反校方「學生學術倫理處理要點」所列「舞弊:指有造假或變造之不當行爲者。造假,指虛構不存在之資料,或論文由他人代寫。變造,指不實變更申請資料。」之規範。
決議,該生本次碩士學位論文口試成績以「不及格」論處,應重新撰寫論文。日後得再次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倘若複試仍未通過,將依關規定辦理退學。
另要求該生於下次申請學位考試前,須線上平臺重修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須通過課程總測驗且成績達及格標準。
爲預防類似案例發生,教務處已發電子郵件給各系所主管、助理及全校教師,請教師宣導學生審慎使用生成式AI,避免不當引用與抄襲,學校並會強化學術倫理教育,加強論文檢核。未來校方將優先採購具備AI生成內容比對功能之檢核軟體系統,所有論文在口試前均須經過檢核以驗證內容正確性,並通過學校所設置相似度門檻後方得進行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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