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費改稅”試點首季徵期整體運行平穩
中經實習記者 朱會珊 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2025年一季度,是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後首個完整的季度徵期。《中國經營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瞭解到,水資源稅首季徵期運行平穩,社會輿論反響較好,改革效應初步顯現。
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2025年一季度,全國共實現水資源稅收入104億元,其中新試點的21個省份收入43.5億元,剔除水力發電季節性因素和農業用水按年申報因素,較2024年季均水資源費收入增長16.4%。
新試點地區水資源稅申報戶數達到8.7萬戶,較2024年水資源費繳費戶數增加1.3萬戶,增幅18%;新試點地區0.35萬戶此前無證取水的納稅人完成申報,其中0.27萬戶納稅人主動申領取水許可證。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2025年一季度,在基本沒有增加終端正常生活生產用水負擔的同時,增強了居民和企業節約用水意識,社會反映良好。
近年來,我國普遍存在地下水超採和污染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對此表示,重點調控領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水資源稅設置地下水稅額標準高於地表水,促進企業合理調整用水結構,減少取用地下水。
同時,對耗水量大且浪費現象嚴重的高爾夫球場、滑雪場、洗車、洗浴等特種取用水設置比其他行業更高的稅額標準,倒逼節約用水。
據統計,首季徵期新試點地區地下水、特種行業取用水量分別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據悉,2024年10月,財政部、稅務總局和水利部聯合發佈《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12月1日正式開徵。《辦法》規定,水資源稅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報繳納。按月申報的企業,需要在每月1日—15日期間申報繳納水資源稅。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爲稅司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與財政、水利部門的協作,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稅便利度,確保改革舉措落地見效,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編輯:吳婧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