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運毒判刑確定 嘉檢改定9月3日入監
嘉義縣水上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涉運毒,一審士林地院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上訴二審高院判5年4月定讞。林家緯以安頓家小申請延期執行,嘉檢改定9月3日發監,由於林的刑期不符啓動防逃機制,檢方說,若不準時報到入監將拘提。
嘉檢說,水上鄉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因涉及運輸毒品案件,經士林地檢提起公訴後,6月12日判刑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
因其戶籍在水上鄉,士林地檢署7月9日發函囑託嘉檢代爲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另其羈押140天、交保50萬元。嘉檢原定8月6日發監執行,惟其以安頓家小爲由,申請延期,經執行檢察官改定9月3日下午3時到署執行。檢方說,防逃機制對象是針對貪污等重罪人犯,林家緯運毒罪及刑期不符啓動防逃機制,士檢也未囑託啓動防逃機制。
檢方說,林家緯被發現2023年與運毒集團合作,試圖以模具機夾帶價值3000萬元的毒品K他命從馬來西亞走私到臺灣,一審士院審酌林家緯認罪,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經上訴,二審高院改判5年4月有期徒刑定讞。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嘉義縣水上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涉運毒,一審士林地院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上訴二審高院判5年4月定讞。林家緯以安頓家小申請延期執行,嘉檢改定9月3日發監。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