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水上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運毒判刑 9月3日入監

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前主席林家緯涉運毒。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蕭雅娟攝影

嘉義縣水上鄉代會前主席林家緯涉運毒,一審士院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經上訴,二審高院判刑5年4月定讞。林家緯以安頓家小申請延期執行,嘉檢改定9月3日發監。

嘉義地檢署今天說,林家緯因涉及運輸毒品案件,經士林地檢署提起公訴後,今年6月12日判刑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由於林家緯戶籍在水上鄉,士林地檢署7月19日發函囑託嘉義地檢署代爲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另其羈押140天、交保新臺幣50萬元。

嘉義地檢署原定8月6日發監執行,林家緯以安頓家小爲由申請延期,經執行檢察官改定9月3日下午3時到署執行。

林家緯被發現2023年與運毒集團合作,試圖以模具機夾帶價值3000萬元的毒品K他命從馬來西亞走私到臺灣,一審士院審酌林家緯認罪,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經上訴,二審高院改判5年4月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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