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再罰Meta 250萬元 Meta:與數發部持續改進通報流程
Meta發言系統表示,持續與數位發展部及執法機關緊密合作,打擊並移除平臺上的詐騙內容。路透
數位發展部21日指出,臺北市政府日前通報Meta旗下臉書平臺未依防詐條例規定,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數發部依法裁處250萬元罰鍰,並要求30日內改正。數發部針對Meta違規廣告狀況,近幾個月三度開罰,累計達1,850萬元。
Meta發言系統表示,持續與數位發展部及執法機關緊密合作,打擊並移除平臺上的詐騙內容。此次罰款的主因之一是政府機關以紙本公文形式通報,而非以電子形式通知,導致檢視流程因此延誤。儘管如此,Meta仍在24小時的時限內,移除了95%由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的廣告。將與數發部持續合作改善通報流程,確保更迅速地檢視與移除詐騙廣告。
數發部表示,本案是臺北市政府於今年6月18日、7月14日移送Meta涉及違法案件共計1,763則,依案件類型分爲,未依詐防條例第32條第1項第1款前段於24小時內下架77則,以及後段提供委託刊播者等資訊1,686則。
數發部確認通報涉詐廣告均已下架,並要求Meta陳述意見,與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及臺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與會討論。因Meta雖下架了95%的詐騙廣告,但對「紙本通報」案件處理緩慢,有5%廣告並未在24小時內下架。因此依法開罰250萬元。
今年5月,數發部因臉書平臺出現2則廣告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揭露出資者與刊播委託者資訊,依法裁處Meta每案50萬元,7月又因Meta廣告出現系統性缺失,處1,500萬罰鍰,21日再以詐騙廣告未即時下架處份250萬元,累計四個月來已處份1,8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