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財報失真年底提解方 金管會坦言現行會計制度與長期經營特性不符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 聯合報系資料照

壽險財報評價制度失真,使帳上獲利與經營實況脫鉤,壽險子公司賺錢卻無法上繳,迫使母金控得舉債發股利。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昨(13)日坦言,現行會計制度與壽險長期經營特性不符,年底前將提出匯率風險會計改革方案,讓財報更貼近實質經營成果。據瞭解,公會已提出四項建議案。

其中兩案會影響目前匯率評價原則,一是AC債券投資部位採攤銷評價,二是採十年匯率均價;另兩案是不影響,包括遞延資產、及currency overlay。

AC債券採攤銷的匯率評價,例如債券只剩五年到期,當匯率變動1元,就以0.2元(1/5=0.2)做匯率評價,但這隻解決資產面問題,負債面的OCI債券仍會有因應避險得做衍生性商品、砸避險成本的問題,依舊未能達到匯率平穩的目標。

壽險業近五年避險工具成本概況

立委鍾佳濱、郭國文、楊瓊瓔昨在財委會均關切壽險業2026年將接軌TW-ICS和IFRS17。鍾佳濱說,爲了維持資本適足率,壽險子公司帳上有獲利卻無法上繳,使母金控被迫舉債發股利,股利政策與風險控管如何平衡?

彭金隆坦言,壽險資金多屬長期投資,匯率波動多爲「非現金流的帳面損益」,但因現行匯率單點評價的會計制度,使業者得動用鉅額成本避險以穩定帳面。據金管會統計,光2024年壽險業就砸了3,851億元避險。

若拉長十年來看,壽險業共砸了2兆元做匯率避險,卻無法化解匯率風險,顯示現行制度與風險屬性不符。

若會計制度能更公允呈現長期投資的匯率風險,這些資金便能轉作增資、強化體質,而非被迫持續支出避險費用。也因壽險業評價制度失真,衍生了壽險子公司有獲利,卻可能無法上繳給母金控的矛盾現象,最終母金控只能被迫舉債發股息以維護股東權益。

彭金隆坦言,這凸顯了一個問題,理論上壽險業有獲利就應發股利,但顯然這套制度下的獲利,多來自「未實現」評價利益,今年有、明年可能沒有,也使保險局對壽險業配息採保守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