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假當天變造診斷證明請假 陸軍二一砲指部士兵下場曝

▲陳男去年3月休假收假時透過LINE向班長謊稱發燒感冒,還以修圖軟體修改診斷證明日期取信班長。(資料照/翻攝自Googlema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陸軍二一砲指部服役的桃園市陳姓士兵,去年3月間連休3天假,卻於收假當天以通訊軟體LINE向吳姓班長謊稱發燒感冒,還以修圖軟體修改某診所取得之診斷證明日期以取信班長,以免除衛哨兵職役,事後被查出有異,陳亦坦承爲假,於同日晚間返回部隊;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結依意圖免除職役僞爲疾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還可上訴。陳姓士兵已於去年4月下旬退役。

檢警調查,25歲的陳姓男子爲義務姓士兵,去年初在陸軍二一砲指部服役爲期4個月役期義務性士兵,去年3月8日12時許起至10日晚間8時30分休假3天,因不欲返回營區,意圖免除衛哨兵職役,於10日晚間6時30分許,以LINE通訊軟體向營區留守之吳姓班長謊稱有發燒、流鼻水等症狀,還委請不詳身分之人以手機內修圖軟體,修改同年1月21日前往某診所就醫取得之診斷證明書,將「應診日期」及「開具證明日期」,由「1月21日」僞造爲「3月10日」後,傳送於陳之手機內,再由陳姓士兵將變造之診斷證明截圖照片傳送給吳姓班長,欲以此詐稱感冒欲免爲職役,足以損害部隊管理士兵請假管理及診所對診斷證明書內容之正確性。

後來,連上長官檢視診斷證明書內容察覺有異,遂向陳姓士兵提供之診斷證明書照片質疑爲假造,陳姓士兵才坦承上情,並依連上長官要求於同日晚間10時30分許返回部隊而未遂,事後部隊長官仍依規定報請桃園憲兵隊偵辦;桃園地檢署復訊後依意圖免除職役而詐爲疾病未遂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被告行爲時系現役軍人,未能遵守軍紀,意圖免除職役,持變造診斷證明書之電磁紀錄向部隊請假,影響國軍戰力之整備,惟念被告於行爲當日即坦承犯行並返回部隊,且於偵查、院方準備及審判程序均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審結依意圖免除職役僞爲疾病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