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11億下場超慘! 中國前農業部長唐仁健遭判「死刑緩期」
▲唐仁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圖/翻攝中紀委)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前中國農業農村部長唐仁健捲入天價貪腐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一審宣判。他在任內17年間靠職權不法收受人民幣2.68億元(約新臺幣11.5億元),遭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所謂「死刑緩期執行」(簡稱死緩)是中國特有制度。判決後,犯人會被收押服刑兩年,若未再犯故意罪,可改爲無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還可能進一步減刑。但若期間另有故意犯罪,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後纔會真正執行死刑。
法院調查指出,唐仁健自2007年至2024年間,歷任多個重要官職,包括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甘肅省長及農業農村部長。他藉權勢替企業和個人打點工程承攬、經營項目及人事升遷,直接或透過他人收受鉅額賄款。
▲前中國農業農村部長唐仁健(左)與美國前農業部部長維爾薩克(Tom Vilsack)共同主持中美農業聯委會第七次會議的畫面。(圖/翻攝自大陸農業農村部網站)
法院認爲,他受賄金額驚人,對國家與人民利益造成極大損害,依法應判極刑。不過,由於部分犯罪屬未遂,加上到案後主動供述、交代未掌握事實並退還大部分贓款,態度認罪悔過,因此裁定死刑緩期執行,不立即執行死刑。
此外,唐仁健的非法所得及孳息將全數充公並上繳國庫,若仍有不足將持續追討。他在2024年5月任內遭查,同年11月被中共「雙開」(開除黨籍與公職),今年7月出庭受審時也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