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創樺加沙颱風!花蓮6蔬果可獲現金救助 受理至11/3止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會同相關單位現場勘查,確認災情。(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受颱風「樺加沙」豪雨影響,秀林鄉四季豆、胡瓜、苦瓜、絲瓜、辣椒、紅藜有葉面破損、枯黃、落果等災情,爲協助受災農民減少損失、儘早恢復耕作,花蓮縣政府農業處日前會同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東區分署現地勘查。經農業部審覈後於17日公告秀林鄉四季豆、胡瓜、苦瓜、絲瓜、辣椒、紅藜爲114年樺加沙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縣長徐榛蔚表示,受災農友可自10月18日起至11月3日止(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至所在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之受災證明,請農友把握期限,以免影響權益。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現金救助額度紅藜每公頃2萬8,000元;四季豆、胡瓜、絲瓜、辣椒每公頃4萬7,000元;苦瓜每公頃5萬6,000元。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應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救助對象須符合以下規定: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項目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歷年、短期作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爲限。

徐榛蔚再次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11月3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

花蓮縣府呼籲農友如有發現農作受天然災害影響,請及時向當地公所通報,並可多運用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受災情形,以利公所確認受災情形;另基層公所對於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