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婦女平均忍4.2年才通報 研究:家暴年花健保1.2億
「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滿27週年,衛福部舉辦系列記者會。記者林琮恩/攝影
今天是「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滿27週年,衛福部統計,109年至113年親密關係家暴通報案件數自6萬7957件,增加至8萬5201件。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林明仁最新研究,比對衛福部保護司受暴婦女相關資料,與健保資料庫數據,發現受暴者從暴力發生至對外通報,平均要花4.2年,依受暴人數推估,每年花費健保至少1.2億元。
林明仁說,國內每5位婦女就有1人曾經歷親密關係暴力,研究團隊比對親密關係暴力通報檔與健保資料庫,發現受暴後立即通報者比率偏低,從暴力發生至通報時間,平均要花4.2年,且受暴情形較嚴重、年長者與育有12歲以下孩童通常較晚對外通報,較年輕、較富裕受害者,通常較早對外通報,原因是較有談判能力。
家暴被害婦女,因憂鬱症就醫機率增加,通報後門診比率纔會下降。林明仁表示,這表示女性通報之後,對自身生命恢復掌控及信心,不再需要依賴醫療院所協助,除憂鬱門診外,收報後出現身心創傷等就醫需求,平均每年花費健保約500點,以影響時間持續4年,且國內每年受暴人數約8萬人,健保點值平均0.9元計算,「因家暴花費健保成本,每年約1.2億元。」
不同通報來源,受暴者樣態也不同。林明仁說,由警察單位通報者佔55.5%,族羣特色爲年紀大、教育程度低、經濟條件差,且通常沒有12歲以下孩童;由醫院通報者佔37.5%,教育程度較高、社經地位較佳,但施暴者平均收入較高;由113通報者佔6%,暴力程度較低,教育持度差異較大。另,據統計,女性受暴後,勞動參與率下降1.8%,影響時間約2年,多數人在通報後才重回職場。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去年8.5萬件親密關係暴力,佔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數18億中48%,國內成人保護社工人數僅800人,案件處理常力有未逮,實務界必須透過分級、分流處理,以量表方式區分嚴重程度,對10%複雜嚴重案件,提供緊急保護令、庇護所等緊急資源,對90%中低致命危險者,提供被害人深化服務,結合38家民間團體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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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林明仁最新研究,比對衛福部保護司受暴婦女相關資料,與健保資料庫數據,發現受暴者從暴力發生至對外通報,平均要花4.2年,依受暴人數推估,每年花費健保至少1.2億元。記者林琮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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