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親密暴力 忍4.2年才通報
衛福部統計,家暴通報案逐年攀升,2024年已達17.9萬件,其中逾8.5萬件爲「親密關係暴力」,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滿27年,衛福部統計,家暴通報案逐年攀升,2024年已達17.9萬件,其中半數、逾8.5萬件爲「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7成爲女性。專家指出,受暴者從暴力發生到通報,平均竟需要4.2年,更嚴重者甚至要6.8年,從通報到「實際求助」可能還要更久的時間,鼓勵受害人說出來,接受支持性服務、真正脫離親密暴力。
衛福部統計,親密關係暴力通報量從2005年4萬多件增至2024年8.5萬件,20年間翻倍成長。家庭暴力研究中心主任王佩玲說,通報量增多,不代表變嚴重,而是國人意識提升,加上「婦女遭親密關係暴力發生率」下降,終生盛行率從2015年26%降至2021年19%,顯示家暴防治有進步。
臺大經濟學系教授林明仁指出,我國受暴後立即通報比例低,從暴力發生到通報,平均時間需要4.2年。受暴情形嚴重、年長,以及育有12歲以下孩童者,常忍受較長時間才通報;較年輕、富裕的受害者,通報時間則較早。
王佩玲指出,受暴情形更嚴重者,通報所需時間甚至達到6.8年。這些受暴婦女,最主要會受到安全、經濟、小孩3大因素,影響通報意願。
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處長何雨威分享,一名北部40多歲媽媽,花了近8年才脫離暴力關係。這名個案的丈夫失業,情緒不穩,開始天天對她動粗、言語辱罵,育有2名孩子的她,要承擔經濟、家事和孩子照顧責任,覺得自己應該「忍耐、撐住」,拒絕接受服務。
何雨威說,從第一次通報到服務就花了2年,讓她決定「求助」的契機,是發現國小的大兒子在聯絡簿寫下詛咒字眼如「希望爸爸死掉」,並出現暴力傾向,爲「目睹兒少」典型反應,她才下定決心,帶孩子一起接受諮商等支持服務,最後決定離婚,自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