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5萬幫赴韓領包裹 他「本人沒去」仍要關3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龍(化名)答應幫暱稱「老大」的不明人士領取毒品包裹,對方承諾支付25萬元報酬,接着他聯絡A男前往南韓領取包裹,沒想到A男一收到包裹就被南韓警方逮捕,他也因此被查出。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阿龍有期徒刑3年。
▲阿龍答應幫老大前往南韓領取毒品包裹,雙方談妥報酬爲25萬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老大在泰國取得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將毒品裝箱空運至南韓,去年3月間老大找上阿龍,同意支付25萬元報酬,委由阿龍前往南韓領取包裹,然後再依照指示行動。阿龍明知包裹內的東西極有可能是毒品,仍找上A男幫忙,說好由他出資機票及住宿費,讓A男赴韓拿包裹。
然而,該包裹一運抵南韓就被南韓海關人員抓包,並將內容物調換,再依照「原計劃」配送至指定地址,等到A男出來領取包裹,南韓警方便上前將人逮捕。目前A男被關押在南韓,阿龍也因爲此案被查出,進而被我國檢方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阿龍爲圖私利運輸毒品,行爲確實不應該,幸好本案的毒品併爲真的流入市面,考量到他終能坦承犯行,僅不承認指示A男赴韓領取包裹、幫忙支付機票及住宿費等犯罪細節,最終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