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收毒包裹拿1萬3 錢沒拿到就被逮後果曝光
桃園市劉姓男子去年12月23日,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受網友委託,到桃園龜山大湖公園要拿毒品包裹,並約好可獲得1萬3000元報酬。沒想到被員警查獲,桃園地方法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5年10月,可上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劉姓男子去年12月23日,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上,受網友委託,到桃園龜山大湖公園要拿毒品包裹,並約好可獲得1萬3000元報酬。沒想到被員警查獲,桃園地方法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5年10月,可上訴。
桃園地院審理,劉男明知道大麻、甲基安非他命及硝西泮均爲《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之毒品,依法不得運輸,竟在TELEGRAM暱稱「東方美人」的網友指示下,開車到大湖公園拿取裝有大麻煙草174.72公克、煙彈57顆、毒品藥錠33.36公克的毒包裹,並稱運送到指定地點後,就可以領取1萬3000元報酬,不料拿到包裹後連人帶毒被警方盤查。
因男子坦承犯案,法院依法減刑,不過審酌男子無視政府嚴厲查緝毒品禁令,造成社會治安敗壞,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5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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