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無法限制立法? 吳思瑤痛批法制局:毫無專業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7)日痛批,強烈譴責立法院從正副院長、秘書長、議事組到法制局全部行政不中立,立法院可以尊重但不遵從《憲法》,「那人民是否可以尊重但不遵從法律?」。(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公佈由局長郭明政領銜的研究報告,認爲憲法法庭判決及大法官解釋之效力不能等同憲法,無法限制未來國會立法形成自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7)日痛批,強烈譴責立法院從正副院長、秘書長、議事組到法制局全部行政不中立,立法院可以尊重但不遵從《憲法》,「那人民是否可以尊重但不遵從法律?」

由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領銜的「重複立法作爲憲政對話-論國會立法權與司法違憲審查的界限」報告,認爲憲法法庭判決及大法官解釋之效力不能等同憲法,無法限制未來國會立法形成自由,且德國、美國司法實務及學說亦有肯認立法者爲使法秩序適應社會變遷要求,國會制定或修正之法律被宣告違憲後,得重新制定、修正內容近似原有法律之見解。

吳思瑤指出,每個立委都要恪遵《憲法》來履行職責,《憲法》78條寫得很清楚,司法院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所以解釋憲法是司法院的權利,立法院是制定法律,「是誰逾越了權力分立的原則呢?」。

她說,《大法官釋字150號》再一次的釐清,既然司法院解釋憲法是它的權力,那司法院做出來的憲法解釋,都有約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當然包括立法院,「不曉得郭明政有沒有詳讀有沒有正確的理解?」,且《憲法訴訟法》38條更清楚的再次確認,司法院解釋的憲法,各機關都應當來服從。

吳思瑤表示,換言之,法制局這個法律意見的報告,讓我們看到立法院長、秘書長、議事組議事不中立,現在連法制局都不中立,法制局都可以用研究報告來作爲違反憲法、誤導社會的錯誤示範,我們要強烈的譴責。

她痛批,這份報告說立法院對於《憲法》的解釋僅有尊重的義務,並沒有遵從的必要,那麼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人民是否可以只尊重立法院所修立的法律,但是人民沒有服從的必要」,所以這個大有問題的報告就當作笑話,連尊重都不需要,更不用說去遵從,因爲就是亂寫一通。

吳思瑤直言,該報告完全只引用國民黨御用學者錯誤的法律判斷、違憲主張,立法院長韓國瑜所領導的立法院上上下下的不中立,這是1個嚴肅的民主挑戰,是否會藉由這個解釋當作試金石、測風向的嘗試,進而啓動國會擴權2.0,黨團希望不要。

她強調,國會擴權就是被宣判違憲,如果要用這樣1個毫無專業的報告,就要來凌駕憲法法庭的違憲解釋,「國民黨、民衆黨還要再一次的重蹈覆轍嗎?」,國會擴權2.0絕對不容再次的上演,絕對不容來再次破壞臺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