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青春現已65歲…死刑改無罪 呂金鎧向天上父母喊:兒子真的沒有錯
麪包師呂金鎧被控姦殺範姓女大學生,臺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20年,他蒙冤但不想受訟累、未上訴,入獄19年多才獲假釋。高院審理同案被告陳錫卿更七審,新的鑑定技術認定呂未參與,呂聲請再審,高院今年4月裁準並於今日改判無罪。呂激動不已,和32年來一路支持他的四姊呂秋容相擁,想對在天上的父母說,「兒子真的沒有錯」。
再審合議庭由受命法官林呈樵、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林孟皇組成。呂金鎧的律師羅秉成、葉建廷都希望檢方別再上訴,讓案子落幕。
呂(65歲)先前因竊盜案入監,結識陳錫卿,呂1993年11月出獄後受僱、在中和一家西點麪包店擔任師傅,同年12月17日陳也獲假釋,12月21日借住在呂租屋處。
陳錫卿於同月22日下午4點,依報載廣告致電旺興家教中心負責人邱佳旺,佯稱要聘請英文家教,範姓女大學生上當前往。陳與呂被控姦殺,範女不僅被陳性侵,呂涉脫下範女衛生褲,纏在她頸部打結後返回麪包店;陳則將衛生褲再打一死結,並將範女拖至臥室,隨即逃逸。範女因頸部被扼而窒息死亡。
高院再審庭發現1993年12月23日至30日進行了5次警詢、2次偵訊,呂金鎧都否認涉案,直至陳錫卿1994年1月8日晚間10點被捕後,呂也經警方帶回再行詢問,到案後7小時、第6次警詢突然自白犯罪,並撰寫4頁約600餘字、夾雜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敘述及文句不通順、重複謄寫的自白書。
高院認爲除行爲有異外,呂同日上午經檢察官以臨時偵查庭訊問時,已經說他的自白「都是謊言」,陳錫卿也稱因受警方刑求而僞稱與呂共同涉案,希望分擔罪責,也有聽到呂遭員警刑求毆打的聲音;且呂、陳於同日傍晚5點移送臺北看守所時,內外傷紀錄表、病歷卡上也載有傷勢。高院認兩人於1994年1月8日、9日所製作的警詢筆錄、自白書、經檢警命於現場表演所製作的勘驗筆錄(現場表演筆錄)、偵訊筆錄,都是出於不正方法,不得作爲證據。
依刑事警察局2006年7月18日DNA鑑定報告,範女的陰道內僅檢出陳錫卿的DNA,不能認定呂金鎧有性侵;證人邱佳旺、吳明哲對案發當晚範女及呂金鎧的行爲時間,先後陳述矛盾,無法認定呂於範女遭侵害及殺害時確有在場。陳錫卿雖曾證稱兩人共同犯案,但和邱、吳的證述不符,且他於偵查時的歷次供述即有矛盾,經一審判處死刑後更頻繁改說詞,有隨案情及事證發展程度任意轉換證述情節,高院認爲難以採信。
因呂金鎧和陳錫卿的警詢、偵訊筆錄不具證據能力,DNA鑑定和相關證人的證述也不能證明呂有在場,高院再審庭今撤銷改判無罪。
現從事營造工作的呂金鎧今天特地從花蓮玉里來臺北聽判,他認爲1993年司法沒有像現在進步,他很感謝法院願意相信他的清白,他也才能告訴天上的父母「你們的兒子真的沒有錯,可以放心做天使」。
臺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表示,呂當年念及父母而未上訴,但回到看守所就立刻後悔,卻爲時已晚;這32年來,奔波的四姊連工作都丟了。
義務律師團曾以呂金鎧的訴訟權受侵害爲由聲請釋憲,但因「8票對7票」而未獲受理,律師團繼續向監察院陳訴,監察院委請鑑識專家提出「現場重建報告」,認爲本案較有可能爲陳錫卿1人犯案;同時監察院也發現一卷「未曾勘驗也沒有製作筆錄的檢察官訊問錄音『Olympus錄音帶』」,呂在錄音內容中明確向承辦檢察官主張受到刑求而做出不實自白,錄音帶更出現不明人士在旁語帶威脅說「檢座怎麼問你就怎麼答(臺語)」、「你如果要這樣(臺語)」,這卷錄音帶再次證明刑求存在,也成獲准再審的關鍵。
再審庭上月18日罕見地傳死囚陳錫卿作證,陳明確表示呂金鎧未涉案,他是因遭警方刑求,才稱涉案。呂金鎧說,陳當庭向他道歉3次,但「太慢了」,他失去的是最青春的時代,現在已經65歲,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外人無法體會。呂也說,如果陳錫卿遭槍斃,也沒辦法替他作證了。
無罪確定後,羅士翔表示將聲請刑事補償,以最高的5千元折算1日。律師羅秉成表示,這是一場呂金鎧「贏不了的戰爭」,也是一場「輸不起的戰爭」,呂曾被判死刑、無期徒刑,20年徒刑是「妥協性的判決」,結果在監時母親過世,出監後3天父親也離開人間,這是一輩子的遺憾。
羅說,因警察刑求、DNA鑑定技術問題讓法院輕忽呂的不在場證明,而一錯在錯,但本案也應證「司法可以還我清白」不是一句空話。
曾蒙受冤屈32年的蘇炳坤(左)今天也來爲呂金鎧打氣。記者王宏舜/攝影
呂金鎧(前臺右二)能獲判無罪,義務律師團和臺灣冤獄平反協會出力甚多。記者王宏舜/攝影
呂金鎧被控姦殺範姓女大學生,臺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他20年徒刑,呂入獄至19年多才假釋。呂聲請再審獲准,高院今改判無罪,呂和一路支持她的姊姊呂秋容聽完宣判後開心擁抱。記者王宏舜/攝影
呂金鎧(前臺右四)能獲判無罪,義務律師團和臺灣冤獄平反協會出力甚多。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