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釐清中央地方權責

行政院召集縣市首長協商統籌分配稅款制度。圖爲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在「財劃法事權分配中央地方溝通行政院說明記者會」。(姚志平攝)

行政院召集縣市首長協商統籌分配稅款制度,再次引爆多年未解的《財劃法》爭議。表面上這是資源分配的公式之爭,實則反映臺灣地方治理長期被中央主導的結構性失衡。

過去統籌稅款分配製度高度倚賴「人口數」爲指標,對於地廣人稀、原住民衆多、高災害風險的縣市,如花蓮、南投、屏東等相當不利。事實上,偏鄉支出成本高,但因人口少而導致分配款縮水,反而陷入惡性循環;但對六都來說,如北市或新北也面臨「稅收高卻被稀釋分配」,形成執政政績與分配公平性的拉鋸。六都與非六都的資源分配矛盾,儼然不利於國家的均衡發展。

中央一般分配款更是積弊叢生。補助標準不透明,常因首長政治色彩不同而任意打折扣,難以預期之餘,還導致地方質疑「政治分配」,獨厚綠營執政縣市。這套人治色彩濃厚的模糊體制,削弱地方自主性,難以規畫長期的治理藍圖。

民進黨政府多次宣示要強化地方治理,卻未對財劃制度做出結構性改革。就連此次政院邀集地方協商前,相關部會未公開執政當局的修法版本,讓會議流於中央地方相互指責、地方首長彼此互槓的局面。政治鬥爭有餘,改革企圖不足,朝野兩造難辭其咎。

改革的起點應是公開分配試算平臺,讓公式可被檢驗,導入更細緻的財政壓力指數,讓高齡、原民、災害等指標也能更合理的納入統籌分配的計算,並讓分配製度與地方績效、財政紀律連動,以降低現行制度「人治大於法治」的色彩。

《財劃法》的補強絕非只是分錢,而是重新定義中央地方權責的契機,朝野互噴口水之餘,別忘了真正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