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防超級大總統 國會改革須成功(張淑中)
圖爲國會改革法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內情形。(本報資料照片)
過去曾多次提出國會改革修法的民進黨,如今掌握國家大權多年後,反而強力阻擋國會改革。唯一可解釋的理由,就是民進黨執政後,已走向「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因而聽不見人民聲音、也不願受到人民的監督。如今,賴政府創下4個憲政機關對同一事件聲請釋憲的紀錄,代表臺灣恐走向獨裁的「超級總統制」,無疑更加確立了國會改革是非成功不可。
1996年我國總統由公民直選以來,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政府各部門在推展「經濟自由化」、「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等工作,所做的積極努力,已累積相當成果,但國會改革工作並無任何進展。由於國際環境和兩岸關係變化迅速,立法院許多法規早已難契合時代需求,亦無法配合國家發展與社會需要。因此如何強化國會功能,就成爲朝野政黨長期關注的重要課題,並於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有了實際作爲。
立法院自2002年1月以來,在朝野政黨合作下,開始陸續修改、增訂並通過所謂「國會改革」的重要相關法規,即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爲法和立法院議事規則。上述所謂「國會五法」的整體通過,可謂是臺灣自解除戒嚴以來,繼國會全面改選後,對「國會改革」的第一次重要立法工程,也代表我國國會組織和議事運作開始邁入新的里程碑。
然而此「國會五法」雖受國人高度期待,但實施二十多年來,並歷經馬英九、蔡英文兩任總統後,各界發覺我國中央政府體制及國會的一些重大缺失,如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官員不依法行政、立院議事效率低落、國會暴力頻頻出現,以及立法委員或行政官員不遵守利益迴避等不良問題,依然繼續存在,甚至更趨嚴重。以上現象顯示過去「國會改革」的相關立法並不周延,執法方面亦不確實,例如無法落實對國會議員或對不法官員的紀律懲戒制度。
今年總統大選後,藍白兩在野黨針對國會功能缺失、行政機關諸多濫權及不中立行爲,共同合作並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案,可謂是我國第二次的國會改革工程,有其重要憲政意義。尤其過去民進黨主政八年來,外交不力,斷交事件不斷;兩岸關係更是惡化,臺海兵兇戰危,臺灣成爲全球最危險地區;此外政府貪腐時聞、綱紀不彰,民怨極深。
國會改革長期以來都是朝野各黨及多數民衆所期待,此次有近六成國人支持的國會改革案,是有助於國會制度健全和行政官員清廉,卻遭到民進黨極力反對。
尤其只有四成民意支持的少數總統賴清德,在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失敗後,竟然放任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與立院黨團皆聲請釋憲,甚至不顧各界觀瞻又自行設立三大委員會。以上強勢的跡象顯示,賴政府爲了鞏固民進黨政權並能永續執政,寧可反對國會改革、進行政治鬥爭,也不願受到民意監督。爲了國家長治久安,並避免臺灣未來走向獨裁的「超級總統制」,國會改革必須成功且是全民之責。
(作者爲臺灣首府大學前校長、中選會前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