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鐵公機”與居民社保之關係
我國高鐵、高速公路和機場建設的發展速度在全球遙遙領先,爲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務,也讓外國客人嘖嘖稱奇。然而,也必須認識到我國“鐵公機”快速發展背後的超大成本問題。
竊以爲,我國“鐵公機”建設的成本包括建設成本、運營成本和社會成本。由於我國特殊的國情,“鐵公機”的建設和運營幾乎全由國有資本承擔,高鐵和機場都是由央企和地方財政投資建設,高速公路幾乎全由各省份國有資本出資建設運營。可以說,除個別發達省市外,絕大部分省份在“鐵公機”建設的投入都大大超過自身的經濟能力,地方債相當大的部分是“鐵公機”方面的。最典型的就是貴州省。
國有資本的來源主要是政府財政收入,而財政用於“鐵公機”建設的投入越大,意味着直接用於民生的支出就受限制。不少省份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連每人每月20元都拿不出,只能上調10元、15元,而這些省份人均不到200元的居民基礎養老金大頭還是中央財政承擔的。由於地方財政拿不出更多錢補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各地都將個人繳費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
按說國有資本在“鐵公機”建設投了那麼多錢,鐵路票價和高速過路費由於壟斷地位相當高,經營企業應該效益不錯。然而實際情況是,中國鐵路總公司是央企第一虧損大戶,各省份高速集團基本都是虧損的,而且虧損額不斷增大。機場也好不到哪兒,去年第四季度,三大航司全都虧損。三、四線城市機場,即使有當地政府補貼,虧損也相當驚人。
“鐵公機”超前建設的社會成本也令人咋舌。首先是腐敗問題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中鐵集團的腐敗窩案,河南三任交通廳長的“前腐後繼”。不少地方的建設項目,不查全是成績,一查盡是問題。二是高收費+低劣服務引發衆多不滿,比如有的高速不按國家要求超期限收費,比如對貨車的亂收費,比如高鐵屢見不鮮的霸座現象。
俺認爲,國家應從實際出發限制“鐵公機〞過快過猛發展,堅決落實前年發佈的若干限制規定,讓地方把錢多用於解決最底層百姓的社保問題。可否像耕地佔補平衡政策那樣,居民基礎養老金低於240元的省份從嚴控制新上鐵公機項目。
下個月就要開全國“兩會”了,俺還是希望代表委員們多提提城鄉居民的社保金問題。俺希望國人不僅爲中國的“鐵公機”感到自豪,更希望國人爲中國城鄉居民的社保待遇感到自豪,因爲咱們是人民羣衆當家作主的共和國,低收入羣體的福利待遇應該比西方國家更好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