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工作人員提醒:帶有QS標誌的產品2018年已停用

薛閣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提醒:慎買帶有QS標誌的產品,2015年10月1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代替“QS”標。同時給予生產者最長不超過3年過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後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籤以及“QS”標誌,新標誌“SC”最大的好處是能夠實現食品的追溯。

閃電新聞記者 沈熙圃 實習記者 付曉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