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遇仙人跳? 消費者控疑遭業務設局「逼買車還求償百萬」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左)今開記者會,揭露國內車廠發生的離譜試駕糾紛案件。記者陳正興/攝影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揭露國內車廠發生的試駕糾紛案件,有民衆在業務陪同試駕時,依指示踩下油門,卻遭指控超速導致試駕車輛遭扣牌6個月。車廠不僅提高額賠償方案,甚至逼迫購車,仍持續追討百萬以上「營業損失」。去年也有另一起相同手法案件。林批,宛如「仙人跳」陷阱。
林俊憲今與陳情者開記者會,陳情者表示,當時該業務說試車時會先去找認識的國道警察打招呼,試車過程中,業務也說可以踩油門測試車輛性能,而該業務操作排檔桿致使車子突然加速衝出去;隔天她表達不買車後,即收到業務通知,試車時有被警察拍到超速,並清楚說出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都跟一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完全一樣,「開單分隊正好就是試車當日去拜訪的分隊。」
陳情者也說,因超速行爲事涉車輛扣牌,要賠償車廠營業損失108萬,業務提四種處理方式,包括以450萬購買扣牌的試駕車、或購買其它款新車等部分,但後續她購買新車後,仍被求償108萬,甚至到今年5月,更改求償金額216萬,「過程毫無誠信可言。」
林俊憲指出,該案件發展至今已近一年,消費者雖在誠意解決爭議的前提下購買另一輛新車,但車廠仍反覆變更賠償要求,金額從54萬元暴增至216萬元,更令人質疑的是,業務在試駕前特地帶消費者拜訪國道警察局,並於隔日即能掌握超速罰單資訊,時間點令社會高度懷疑,「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刻意設局陷害消費者? 」
林俊憲強調,試駕本是消費者瞭解車輛性能的重要環節,但目前國內缺乏明確規範,導致消費者一旦發生糾紛,往往處於弱勢。林提出三大訴求,包括由主管機關經濟部訂立試駕定型化契約,清楚規範雙方責任,避免車商任意求償;第二,在試駕契約中應納入保存試駕車輛行車記錄器影像至少60天,以供事後調查與舉證;第三,徹查是否存在車商業務與國道警察勾結設局,如屬實應嚴懲相關人員。
林俊憲呼籲,政府應立即正視此案,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試駕不能變成陷阱,更不能成爲車商業務斂財的工具,若政府不盡快訂立制度,將可能讓更多民衆誤入同樣陷阱。
林俊憲今與陳情者開記者會,陳情者表示,隔天表達不買車後,即收到試車業務通知,試車時有被警察拍到超速,並清楚說出明確的地點、速度、時間及開單分隊,都跟一個月後收到的罰單資訊完全一樣,「開單分隊正好就是試車當日去拜訪的分隊。」圖/林俊憲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