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中小學生,泰安發佈課後服務明白紙
2月7日,泰安市教育局發佈泰安市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明白紙。對泰安市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的重要意義、政策依據、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參加原則以及相關規範等,進行了詳細說明。具體如下:
一、重要意義
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羣衆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政策依據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一廳〔2017〕2號)、《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國辦發〔2021〕40號)、《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3〕26號)
《山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於全面推進小學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9〕2號)、山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於印發《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魯教基字〔202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引入第三方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22〕22號)、山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於印發《山東省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的通知(魯教財發〔2024〕1號)
《泰安市教育局等4部門全面推進小學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泰教發〔2019〕20號)、《泰安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1〕20號)、《泰安市教育局等4部門關於轉發魯教基字〔2021〕8號文件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1〕85號)、《泰安市教育局關於轉發魯教基函〔2022〕22號文件做好規範引入第三方參與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2〕54號)、《泰安市教育局等4部門關於轉發魯教財發〔2024〕1號文件落實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的通知》(泰教計字〔2024〕13號)
三、服務時間
學校課後服務應安排在上課日及完成國家規定課程和學校教學計劃之後,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作好銜接。
四、服務內容
課後服務工作要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課後服務內容主要是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開展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鼓勵中小學校與校外活動場所聯合組織開展學生綜合實踐活動,或組織學生就近到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五、參加原則
課後服務必須堅持學生家長自願原則。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家長自願選擇,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參加。中小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要事先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長申請、班級審覈、學校統一實施的工作機制。課後服務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亟需服務羣體。
六、規範開展
嚴禁隨意擴大範圍。學校爲學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服務不得納入課後服務範圍。
嚴禁強制學生參加。課後服務必須嚴格遵循學生自願參加原則,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參加。
嚴禁增加學生課業負擔。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組織學生刷題備考、講授新課或集體補課。
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以課後服務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願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第三方機構等收取課後服務費。不得將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納入課後服務收費項目。
嚴禁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和人員進校提供課後服務。要建立校外引進人員資格審查機制,嚴禁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提供課後服務。
(大衆新聞記者 王洪濤 實習生 蔡芹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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