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抽查空氣淨化器,2批次產品不合格

新京報訊(記者張潔)3月5日,新京報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獲悉,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組織空氣淨化器等26種網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2批次空氣淨化器產品不合格,涉及深圳市宏軒科技貿易有限公司、山西新華防化裝備研究院有限公司。

不合格名單顯示,標稱深圳市宏軒科技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空氣淨化器(規格型號35W),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穩定性和機械危險、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標稱山西新華防化裝備研究院有限公司生產的空氣淨化器(規格型號KJFY780 220V~ 50Hz 70W;生產日期/批號XH01A111660240108000438,XH01A111660240108000380),潔淨空氣量(甲醛),淨化能效(甲醛)不合格。

市場監管總局稱,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立即下架處理,同時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企業出廠銷售。對不合格企業,進一步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複查。

編輯 王琳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