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公司遭詐4600萬元 律師建議詐防條例增1規定:不是開玩笑
臺灣企業在美子公司遭詐騙事件,損失金額高達142.5萬美元,摺合約新臺幣4600萬元,引起關注。律師鄧湘全表示,這不是電影情節,是真的。
奈米醫材8日公告,旗下重要子公司AST VISIONCARE INC.(ASTVC-US),因遭冒名發送虛假電子郵件,導致應收的現金股利遭匯入假帳號。公司已通報銀行及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目前正持續追查資金流向,最終損失金額仍待調查釐清。
鄧湘全表示,建議修訂《詐欺犯罪危害防治條例》,增訂年滿14歲之人,每天要上「警政署165打詐儀表板」簽到,這樣才能全民防詐。「講真的,不是開玩笑」。
臺灣企業在美子公司遭詐騙事件,損失金額高達142.5萬美元,摺合約新臺幣4600萬元,引起關注。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