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最高額度提高至231萬元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3月16日發佈《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兩項文件,兩項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開始實施。
一是調整最高(基礎)額度:
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
二是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
購買深圳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該政策適用於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計算在內。全國範圍內有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成年子女不計入。新增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爲20%。
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按照往年數據,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蓋90%以上貸款申請職工。
編輯/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