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北市自立生活服務受阻 重障者遭咆哮:老婆不幫忙翻身?

40歲重障者劉於濟(右二)今控訴,他在申請社會局的自立生活與長照居家服務時,卻被委員咆哮。(邱芊攝)

40歲重障者劉於濟需24小時人力協助,近年家中已無法負荷外籍移工工資上調壓力,今年決定轉而申請社會局的自立生活與長照居家服務,但卻有委員在審議中,對其咆哮質問「你老婆爲什麼不幫你翻身?」最終還僅覈定每月144小時服務時數,每天只有約8小時的人力協助,他23日呼籲市府立即調查、撤換專家委員,並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臺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臺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等團體,23日上午於臺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控訴北市府自立生活政策「開倒車」。身爲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的劉於濟表示,他從小患有罕見疾病及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父母從他青少年時期,就聘請外籍移工照護,至今已超過25年,但高昂費用造成家庭沉重負擔,他不禁對家人感到愧疚,且看護休假時無其他資源協助,嚴重影響生活品質與人權,於是在今年決定期滿就不續約,轉而申請社會局的自立生活與長照居家。

劉於濟說,自己24小時都需要旁人協助生活起居,所以他在移工離開前就跟北市府申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個人助理,還有長照居家服務跟讓長期照顧者能暫時休息的喘息服務,但在申請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上卻困難重重,他爲自己列了10頁的自立生活計劃,專家委員也要求他清楚註明每時段所需資源,但他希望生活時間不要被明確分開,所以跟委員陳述,可否把專家服務的時間使用滿3小時,接下來如果自己有工作,就使用勞工局的職場助理,下班後則可以使用個人助理。

劉於濟表示,在爭取過程中,竟被委員咆哮質問,「你晚上需要翻身,爲什麼你老婆不幫你翻身?」對此他相當錯愕,因爲妻子早上有工作,且孩子在家自學,認爲妻子已盡心盡力照顧家庭,不應該被當成照護的人力。

而後委員會認爲他所提出的計劃不夠清楚,因此要求他重提,他再用2個月的時間補齊相關資料,最終僅被覈定每月144小時服務時數,每天只有約8小時的人力協助,遠不足以應付其24小時需求,且因單位不同而被切割零碎,他被迫配合服務人員時間,失去生活自主性,還有許多服務項目被限制,例如不提供夜間服務、洗澡等,甚至還註明家人要提供簡易協助。

劉於濟要求,北市府應立即調查、撤換不懂自立生活精神的專家委員,且要重新審議其經手個案,委員會組成、生活的時數審覈標準也應該要公開透明,北市府更該全面檢討與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積極跨局處溝通、整合人力服務,而不是要求民衆只能使用什麼服務、不尊重他人選擇,也應提高重度障礙者自立生活服務時數,確保基本生活與人權。

北市社會局迴應,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的個人助理,屬於一對一專人服務,考量預算及個人助理人力有限,專家委員是基於民法對於夫妻應有同居、扶養及互相扶持義務,詢問劉姓個案家庭支持狀況,以兼顧整體障礙者使用資源及儘可能最大化提供服務。

社會局表示,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的個人助理,社會局均依據衛福部規定辦理,有關個人助理勞動權益、服務範圍及項目等事項,亦積極與中央研議討論,並提供實務情形供衛福部參考,並期衛福部訂定全國一致之規定,以利實務遵循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