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受理創業板首家未盈利企業IPO申請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 (記者黃盛)近日,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5陸家嘴論壇上宣佈,證監會將在創業板正式啓用第三套標準,支持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上市。在此背景下,27日深市首個未盈利企業首發申請獲深交所受理。

據深交所介紹,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落地之初,深交所制定了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標準及配套監管安排,爲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上市預留了空間。後續,深交所發佈《關於未盈利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相關事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優質未盈利創新企業相關適用標準和行業範圍。

有投行人士表示,此次創業板首家未盈利企業IPO申請獲受理,是迴應了市場的呼聲,更好適應科技創新企業發展規律,“激活”相關上市標準適逢其時,也是強化資本市場支持服務科技創新企業力度的應有之義。與此同時,市場也要客觀冷靜對待科技企業成長中的波動與風險,營造包容創新的市場生態。

事實上,前期高研發投入是科技創新企業發展的基礎和成長的規律,相比傳統企業,這些企業發展初期階段需更長久的資本投入支持,而引導未實現盈利的科技創新企業上市,有助於解決國內科技企業發展早期缺乏資金的壓力,給予它們成長所需的時間和資源。以納斯達克等境外成熟市場爲例,一些科技企業上市時均未盈利,上市後也表現出業績的波動性,但當技術成熟推廣應用之後,其成長速度驚人。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格落實創業板各套上市標準,爲初盈利、未盈利企業提供更多包容性,支持優質創新企業拓寬融資渠道。

具體來看,一是嚴守底線,強化監管。加強未盈利企業的審覈把關,嚴格執行審覈標準,嚴守財務真實性底線,嚴防“僞科技”,特別是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督促其充分披露未盈利的影響因素及未來發展趨勢,充分論證持續經營能力、盈利預期情況等。

二是加強風險揭示和投資者保護。未盈利企業上市後,將在股票簡稱之後添加特別標識“U”,實現盈利前持續在公告文件顯著位置提示尚未盈利風險,定期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影響、盈利預期實現情況等。督促未盈利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按照規則要求,作出更嚴格的股份鎖定安排,以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

上述負責人表示,深交所將堅持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做好逆週期調節工作,更好促進一二級市場協調平衡發展。

另據介紹,創業板歷經近十六年發展,培育了一批聚焦主業、堅守創新、業績優良的優質科技企業,板塊“優創新、高成長”屬性越發鮮明。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數量已達1382家,總市值超13萬億元。其中,高新技術企業和戰略性新興企業佔比分別接近九成和七成,板塊公司總體研發強度超5%。尤其是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生物、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等優勢產業集羣化發展趨勢明顯,相關公司總市值超9萬億元,佔板塊比重達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