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棄保潛逃 名醫押解返臺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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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大醫院名醫鄭文芳被指控在酒中下藥,分別迷昏3名被害女子後性侵,案發後檢方諭知鄭男40萬元交保,他遭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開庭時卻未到庭,且拘提不到,法官認定他已逃匿,裁定沒收40萬元保證金,併發布通緝,案經加拿大將他逮捕後驅逐出境,21日搭機返臺遭警方逮捕,臺北地院開庭訊問後裁定羈押。可抗告。

刑事局在追查外逃嫌犯時,發現鄭文芳棄保潛逃後,2024年12月到加拿大溫哥華藏匿,今年7月刑事局國際科透過駐美東聯絡官,將鄭的資料提供給加拿大警方協查,加國警方當月在溫哥華將鄭男查緝到案,並在日前將他驅逐出境,刑事局21日等到鄭文芳抵達桃園機場時將他逮捕歸案。

本案起因立委先前舉行記者會,指控臺大醫院權威名醫鄭男,涉嫌性侵女病患,鄭還將藥廠女業務下藥帶到汽車旅館性侵,但檢方依監視器畫面顯示女業務當時不需攙扶,事後傳LINE給鄭「感謝老爹」,加上體內並未驗出有藥物反應,認定性侵罪嫌不足,對他作出不起訴處分。

但後來又有3名金融界女業務舉行記者會,指控鄭男涉及迷姦,檢方檢視3人的親身經歷,認爲鄭男是在酒內摻入不明藥劑,使被害人陷入無法抗拒的時候,趁機猥褻、性侵,因被害人及時醒來抗拒而未遂,因此不採信鄭男辯詞,去年11月將他起訴。

鄭男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臺北地檢署諭知40萬元交保,去年4月8日具保人繳納保金後,將他釋放,但他被起訴後,今年3月25日北院準備程序中,經合法傳喚未到庭,法官依法發拘票拘提他未獲後發佈通緝,昨被逮捕移送北院,法官訊後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