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修正三讀過!加重處罰黃牛票、跟騷案
刑事局偵查員現場勘察黃牛搶票程式(內政部提供)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加重黃牛票、生活噪音、跟追案件的處罰,修法後警察機關將全力落實相關事項的執行。考量現行專法都有特別規範黃牛票防制作爲,也將請其他各式票券管理主管機關研議修法,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有效抑制黃牛。
今天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條、第64條、第72條及第89條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涉及人民生活安寧、權益保障及人身安全等民生議題,修法後警察機關將全力落實相關事項的執行,以達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的任務,更周延保障民衆安全與權益。
此次修法重點包括:
一、第9條「瘖啞人」一詞,修正爲「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以貫徹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及人格權的維護。
二、有關黃牛票管制及處罰部分,爲抑止黃牛亂象,使社會大衆皆能公平享有消費機會的權利,將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卷轉售圖利行爲之罰鍰從新臺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
三、第72條有關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之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衆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將現行罰鍰金額從新臺幣6千元提高至1萬元,強化警惕,確保民衆居家生活安寧。
四、第89條,因近年社會跟追惡害事件仍層出不窮,爲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現行罰鍰金額自新臺幣3千元提高至3萬元,以提升懲處嚇阻效果,保障民衆免於跟追的隱私自由及安全。
此外,內政部指出,考量現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專法都有特別規範黃牛票防制作爲,基於責有攸歸原則,仍請其他各式票券管理主管機關研議修法,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有效抑制黃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