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望安鄉長復職 高調辦復職餐會

2025年4月21日澎湖縣/望安鄉公所21日上午舉行鄉長復職交接典禮,由代理鄉長洪棟霖(左)交接印信給許賢德(右)。(民衆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2025年4月21日澎湖縣/涉貪交保的望安鄉長許賢德,發邀請卡高調復職舉辦交接典禮,晚上還有復職餐會。(翻攝畫面/許逸民澎湖傳真)

許逸民/澎湖報導

因涉貪被羈押4個月在本月2日遭起訴,並獲法院280萬元交保接受科技監控的望安鄉長許賢德,今(21)日復職,並與代理鄉長洪棟霖完成印信交接,重新接掌鄉政。不過,許除了復職典禮外,晚上還要高調舉辦「復職餐會」,就讓民衆不以爲然,直言「不懂低調嗎?涉貪交保需要如此高調,現在的政治人物愈來愈看不懂。」

還有網友留言說「真諷刺,現在還可以辦餐會,有夠爽,不知道是不是公款辦?且要怎不接觸這些證人?」、「重保復職,還盛大舉辦,怪怪的。」

許賢德是被檢廉查出,自2016年起,分別與許姓女子等6人期約對價錄取清潔隊員,共談妥360萬元價格、實際收受280萬元賄賂,因此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提起公訴。且另與公所許姓職員涉嫌詐取「國軍訓場睦鄰工作要點」回饋編列覈撥的補助款19萬7740元,共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罪、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在2日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移審澎湖地方法院。

澎湖地院隨後召開合議庭,以許賢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和對於職務上之行爲收受賄賂等罪嫌,經訊問坦承大部犯行,證人許男等人證述明確,所犯爲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雖無逃亡串證事實,但衡情重罪常伴有逃亡串證可能,即無羈押必要性,而得替代羈押處分之執行。

最後裁定,許賢德以2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望安鄉東安村自宅,且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除到法院開庭以外),接受電子腳鐐及居家讀取器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每天下午6時至8時,在自家門牌號碼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地院報到,復禁止與本案相關證人接觸後,即無羈押必要性,而得替代羈押處分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