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鄉長LED路燈案涉貪遭停職 監院通過彈劾
停職中的新竹縣峨眉鄉長王增忠,遭監察院通過彈劾案。(本報資料照片)
遭停職的新竹縣峨眉鄉長王增忠,因涉嫌利用辦理LED路燈採購案機會,護航廠商得標,牟取不法利益,建設課前課長魏宇祥則聽從王指示爲不正評分,違反採購法令,監察院14日通過對兩人的彈劾案。目前兩人均離開原職位,峨眉鄉長去年12月12日由從縣府機要秘書退休的田昭容代理。
王增忠因峨眉鄉LED路燈案,去年11月26日遭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止其職務」而停職,若王在任期屆滿前上訴獲判無罪將可復職。
新竹縣人事處指出,王增忠目前爲停職狀態,由於案件正在上訴中,未定讞前仍保有公職資格。地方人士透露,王增忠雖停職中,仍持續且積極做地方服務。
至於魏宇祥因同案依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據瞭解,魏已則離職於私人企業服務,目前無公職身分。
對於王、魏兩人通過彈劾一案,代理鄉長田昭容表示尊重監察院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