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陸資助參選 馬治薇:羈押是變相刑求盼交保
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涉收受大陸資助參選,桃園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等起訴。22日延押庭中,馬治薇認爲自己口供從頭到尾一致,加上身體不適,懷疑羈押事變相刑求,盼交保。法官諭知馬還押,是否延押,將以紙本裁定告知。(桃園市選委會提供)
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涉收受大陸資助參選,桃園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等起訴。22日延押庭中,馬治薇認爲自己口供從頭到尾一致,加上身體不適,懷疑羈押事變相刑求,盼交保。法官諭知馬還押,是否延押,將以紙本裁定告知。
馬治薇遭控接受大陸資助美金、虛擬貨幣泰達幣摺合新臺幣1百萬元參選立委,並回傳國安單位名片,以及「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等。桃園地檢署依涉犯《國安法》、《反滲透法》等起訴。
馬治薇目前仍在臺北女子看守所羈押,22日開延押庭,她表示,自己已經被羈押4個半月,看守所對其身體、精神都有極大負擔,自己也因身體不適保外就醫,發現有退化性關節炎。她又說,看守所飲食不佳、空間狹小,無法適量運動、外出放風,她不禁懷疑,羈押是對她的變相刑求。
馬又說,自己的口供從偵查庭到移審後從未改變,實無串證可能,且父母70歲高齡,哥哥又曾中風,家中事情只有自己可以幫忙。馬治薇說,自己在海外沒有資產、帳戶,一切都在臺灣,也無逃亡之虞,希望停止羈押。
辯護人則說,馬治薇涉及《國安法》、《反滲透法》案件,對於其名譽有相當損害,務必在國內力求清白,不可能逃亡。此外馬治薇無罪主張並未改變,加上所有檢方已經附上所有事證,先前開庭時,檢察官也沒有提出調查證據,因此沒有其他方法滅證串證。辯護人又說,馬治薇在看守所沒有適合其高度的椅子,羈押是對她人權的侵犯,基於無羈押事由及人道考量,請求法院予以交保。
檢察官則說,馬治薇否認犯案對於資金相關支出於偵查及庭審期間所述並不一致,江上後續還要傳喚相關證人,實有勾串之虞。加上看守所環境與羈押與否並無關聯,請求法院延押。法官諭知馬還押,是否延押,將以紙本裁定告知。
馬治薇家人則說,馬的說法一直都一樣,只是接受朋友幫忙,且100萬對於選舉根本不夠。質疑若要讓馬入罪,也要能證明對岸人士是陸方官方人員,而不是收朋友的錢就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