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吻男學生不起訴但性騷成立 王丹提告撤銷清大處分吞敗

▲中國民運領袖王丹來臺灣任教,被控性騷擾男學生,他提告平反被判敗訴。(圖/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中國六四民運領袖王丹2014年來臺任教於清華大學時,被指涉性騷擾李姓男學生,2023年李男在#Metoo運動期間PO文揭發並提告,王丹雖獲不起訴,清大仍認定他成立性騷擾,建議自費心理諮商輔導並接受性別平等教育,王丹提告要求撤銷校方的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6日)判王丹敗訴,可上訴。

李男於前年(2023年)6月3日,PO文揭露2014年6月受王丹之邀,2人到美國紐約旅遊,臺灣時間同月6日,王丹在當地酒店客房內趁2人獨處、對他緊抱強吻,並企圖性侵但被他掙脫。

現年56歲的王丹於六四民運後,在中國2度入獄,1998年獲准到美國保外就醫,在美攻讀研究所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成爲訪問學者,2009年8月來臺先後在政大、清大與成大等校擔任客座助理教授,本案發生時,他在清大的聘期爲2012年8月到2015年7月。

王丹在臉書發文迴應李男的指控不實,認爲李男刻意在六四事件34週年前1天爆料,顯有政治目的。李男接着公佈一系列臉書訊息截圖回擊,佐證遭性騷後曾向王丹的謝姓助理反映。李男召開記者會要求王丹道歉未果,同月7日向臺北地檢署控告王丹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嫌。

▲李姓男子2023年開記者會控訴王丹對他強吻始末。(資料照/記者黃國霖攝)

清大從媒體得知李男PO文,主動以檢舉案形式啓動調查,在李男提告前,就組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小組,之後完成相關訪談程序,認爲王丹過往未被查獲類似行爲,本件僅1位被害人,王丹在李男拒絕後就停手,同年12月決議王丹成立「未達情節重大之性騷擾」。

清大性平會指出,王丹受調查時已沒在清大任教,無須移送清大教評會懲處,但建議王丹自費接受4次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接受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側重師生互動分際。

清大於隔年2024年1月10日發函,將性平會的決議通知王丹,王丹不服,提出申覆與訴願要求變更校方處分,訴願機關認爲校方的決議不是懲處而是「建議策進作爲」,不受理王丹訴願,王丹提起本件行政訴訟企圖平反。

法官審理認爲清大寄給王丹成立性騷擾的公函,屬於行政處分,但關於自費接受諮商與性平教育的建議,是協助王丹完成預防目的之輔導教育措施、避免遭罰,行政處分本身沒有制裁目的,也不構成境外行爲不應裁罰或裁罰權超過時效等問題,今判王丹敗訴,可上訴。

而李男告王丹的性侵案,檢方2024年處分不起訴,李男PO截圖表示檢方採納清大性平會調查結論,認定王丹涉及強吻,但非中華民國國民且行爲地在境外,無管轄權而不起訴,王丹則認爲檢方是以「證據不足」爲由不起訴,雙方各自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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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