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直排輪教練性侵9次!悲訴「活得不像自己」 二審判決出爐

一名少女遭直排輪教練性侵9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曾任多間國小、國中直排輪隊教練阿國(化名),竟將學生當成泄慾對象,在住處房間、比賽期間入住的飯店及車上,對從小學一年級就跟他學習溜冰的少女小涵(化名)性侵9次。小涵事後曾表示「我覺得活得很不像我自己」、「自從教練碰上我的身體我就太害怕」。臺灣高等法院今(11)日維持一審認定,考量阿國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部分損失,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阿國經營直排輪俱樂部,曾擔任某國小及國中擔任直排輪隊教練。一名少女小涵從國小一年級開始就加入直排輪隊,並參加直排輪俱樂部,接受阿國的指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小涵因家庭因素暫住在阿國臺北市的住處,並住在1、2樓的夾層房間。

沒想到,阿國罔顧師生倫常,違反小涵的意願,在2022年7月某日晚間6時、7時許,開車載小涵返家時,突然把車停在河濱溜冰場附近河堤停車場,強行脫掉小涵的衣褲,上下其手,因小涵強烈抵抗而未遂。同月某日晚間,阿國又以同樣方式,不過這次性交得逞。

阿國食髓知味,分別在2022年8月、10月、12月以及2023年3月,在住處書房、房間、高雄某飯店房間及車上,不顧小涵反對進行性交行爲。

小涵長期心理壓力不堪重負,因此向母親坦白一切,她透露「我好怕好怕,但不知道該怎麼辦」。檢方勘驗少女和阿國的訊息,「其實從去年你碰上了我的身體後,我就覺得自己不像當初那個想拼溜冰的自己」,阿國迴應「我不會讓媽媽對你怎麼樣,相信我不是要害你」。

士林地院審理,阿國身爲小涵從國小一年級起的直排輪教練,未能善盡妥慎照護、教導之責,利用以車搭載小涵回家途中、家庭因素而居住於其住處及外出比賽住飯店時,對小涵強制性交未遂2次、既遂7次,考量他坦承犯行,雙方達成調解賠償,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合計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案經上訴到高等法院,今(11)日二審認爲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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