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引水產出包!「南方本鮪」重金屬超標 同批產品下架銷燬

南方本鮪中油清肉遭檢出5mg/kg的汞,同批違規產品已下架銷燬。(食藥署提供/林周義臺北傳真)

食藥署今公佈「114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劃4~6月執行結果」,有兩件不合格產品,包含仁玄企業社的竹笙,以及春佑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南方本鮪中油清肉,都是重金屬超標。其中,南方本鮪爲上引水產的產品,檢出5mg/kg的汞,同批違規產品已下架銷燬。

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表示,食藥署總計完成抽驗289件食品重金屬,包含25件食米及其他穀類、81件蔬果植物類、66件水產品、11件禽畜產品、29件蛋品及其加工品、42件嬰幼兒食品、5件盛裝飲用水、5件罐頭食品、3件乳品、5件飲料類、4件食鹽、2件蜂蜜、2件堅果類、2件果凍及果醬、1件油籽類、1件食用冰塊及5件食用油脂。

仁玄企業社的竹笙檢出重金屬鎘3mg/kg。(食藥署提供/林周義臺北傳真)

其中,1件「竹笙」檢出重金屬鎘3mg/kg(標準爲2mg/kg),爲業者自行自中國大陸攜回,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所轄衛生局依同法第47條第14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整罰鍰。

另1件「南方本鮪中油清肉」檢出重金屬甲基汞與規定不符,同批違規產品立即下架銷燬,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無產品可供復抽驗,後續列爲加強管理。鄭維智指出,這項產品爲上引水產的產品,檢出5mg/kg的汞(標準爲2mg/kg)。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否則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違反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相關不合格產品,將沒入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