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看448億!陽明海運與韓華海洋簽約 打造七艘1.6萬TEU級LNG雙燃料貨櫃船
陽明海運今(16)日與韓華海洋簽署1.6萬TEU級LNG雙燃料船建造合約,陽明董事長蔡豐明(中)、韓華執行長金熙喆(右三)、陽明總經理白昆榮(左三)、韓華引擎執行長金鐘瑞(右二)、陽明技術長鄭正雄(左二)、韓華資深副總李正善(右一)、陽明策略長海吳宜達(左一)。圖/陽明海運提供
陽明海運(2609)今(16)日與韓華海洋簽署七艘1.6萬TEU級LNG雙燃料船建造合約,每艘平均約1.95億至2.19億美元(約新臺幣57.08億至64.07億元),合計交易總金額13.64億至15.31億美元(約新臺幣399.58億至448.5億元),預計2028至2029年期間陸續交付,強化陽明全球營運船隊配置。
陽明海運董事長蔡豐明、韓華海洋執行長金熙喆今日代表簽署。本次七艘新建全貨櫃船,每艘裝載量可達15,880TEU(20呎標準貨櫃),是臺灣首次採用氨燃料預置設計的LNG雙燃料貨櫃船,符合國際海事組織(IMO)日益嚴格的環保法規,並具備未來使用氨燃料技術,兼顧現階段營運效率。
陽明表示,LNG爲邁向淨零碳排過渡時期中,較成熟且具經濟性之替代燃料之一,採用雙燃料設計可有效減少約20%溫室氣體排放,合併陽明預計2026年起陸續交付五艘1.55萬TEU LNG雙燃料貨櫃輪,將組成12艘LNG 雙燃料船隊,不僅擴大陽明海運低碳船舶比重,更強化航線佈局的靈活性與競爭優勢。
本系列1.6萬TEU級LNG雙燃料船採用韓華海洋與國際知名專業驗船機構美國驗船協會(American Bureau of Shipping, ABS)的聯合開發計劃成果,爲全球首批採用設計壓力1.0 bar Type B LNG儲氣槽之貨櫃船,相較傳統0.7bar設計,進一步強化LNG操作的安全性與效率,也可有效因應未來岸電相關法規,提供更潔淨與可靠的能源轉型解決方案。
陽明將保持與全球海運業同步成長,推動船隊汰換換新與佈局利基市場,並納入多元化潔淨能源佈局策略,提升整體運力與營運效能,落實陽明海運對永續環境與優化服務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