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集團啓動實質合併重整 4月30日債權人申報截止
觀點網訊:3月27日,杉杉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債權申報通知及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相關安排。
根據公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25日裁定受理杉杉集團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管理人由北京市中倫(上海)律師事務所、浙江甬泰律師事務所、新江中興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聯合擔任。杉杉集團及寧波朋澤公司於2025年3月20日收到法院裁定進行實質合併重整。
債權人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債權申報,主要通過“破栗子破產案件一體化管理平臺”線上進行。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於2025年5月15日14時30分以網絡會議形式召開,屆時將討論重整相關事宜。
此次杉杉集團有限公司的重整案涉及債券代碼137153.SH(H22杉EB1)、137155.SH(H22杉EB2)、137158.SH(H22杉EB3)、137161.SH(H22杉EB4)、175546.SH(H20杉杉1)。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投資者需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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